说实话,这个问题有点傻屌,假如法律规定「喝果汁饮料必须先摇一摇,否则罚款五十」会怎样?
但下边回答有点意思,你们是啥都能讲故事啊!
我已经拎着一瓶果汁在大街上晃荡了半天。我没喝,不是因为我不渴。实际上我已经渴得不行,但我一直告诫自己,还不到喝的时候。
→ 做做任务赚零花~
当一个红袖章终于注意到我,并将执法记录仪对准我时,我心说:到时候了。
我小心翼翼地抬起瓶子,从腰间直到胸口,生怕将果汁洒出——实际上,瓶盖我都未曾打开。但我必须这么做,我必须让自己的动作平稳如斯,不能跟“摇动”扯上任何干系。否则那个红袖章会立刻扭头走人。
我慢慢地旋开瓶盖,内心狂喜不止。我知道,狂喜的不止我,还有那个红袖章。截至目前,我简直是一个完美的违法者,而且我的一举一动全记录在他的执法记录仪中。我只消再旋开瓶盖,然后闷头喝一口,他便能行使他的执法权。
我遂了他的心意。旋开瓶盖后,我举瓶朝他致意,然后对着瓶口畅饮一番。放下瓶子,瓶盖还未盖上,我看见他已经压抑着笑容朝我大步跑来。
我没想过要跑。当然,如果此时我跑一会儿,效果会更佳。但我有点累,我已经在街上晃荡了半天。我等着他跑到我的身边,这辈子还没有谁向他一样,那么急不可耐地跑向我。有那么一刻,我觉得他是我的同性爱人,又或者我们是同一个地下组织亲密无间的同志。我们阔别已久,我们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再次相逢。
我看着他在我面前停下,气喘吁吁。但我知道,他是不会给我一个拥抱了。因为他已经露出了狰狞的笑。
“罚款,50元!”
“凭什么?”
“喝果汁饮料必须先摇一摇,否则罚款五十!”
“你有证据吗?”我握着瓶子问他。
“就在刚刚,”他拍拍记录仪,“我全拍下了。”
“拍下什么了?”
“你,喝果汁,前,没有摇一摇。”
“我承认,我刚才没有摇一摇。”我举起瓶子又喝了一口,接着说,“但是我不承认我喝了果汁。”
“你不刚刚又喝了么?”
“是啊,我是喝了,但这可不是什么果汁。”
我把瓶子里的液体倒出来,那是纯净透明的水,装在黄色颜料涂抹的瓶子里而已。
我笑了,那个红袖章却萎了。我把瓶子一丢,正要笑他两句,一个捡破烂的老头从跟前急急走过:
“妈妈的,跟了半条街才到手,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吃饱了撑的。”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后记:
回到单位,我跟师父炫耀了一番,师父拿着保温杯听我说完,眼里只有不屑。
“这没什么值得炫耀的。”他说,“因为你并没有突破法律。你若真有本事,应该试着突破法律而不受到处罚。那才算本事。”
“说得轻巧,您能吗?”
师父把保温杯放在桌上,又示意我去看看杯口。
钢制的保温杯中,原来装着果汁。
作者:布奖伍德
链接:https://www.zhihu.com/question/448663533/answer/1795604309
来源:知乎
暂无评论